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临时占用、挖掘河堤(通道)许可
2.办理单位:pbb63365挎包
3.办理窗口:市政府政务中心市水务局窗口(五楼B506)
4.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5.承诺时间:10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及依据:川发改价格〔2011〕907号、成发改收费〔2011〕1435号、川价字非〔1992〕107号
类别 一类区域 二类区域 三类区域 性质 经营性 其他 经营性 其他 经营性 其他 占用时间及 收费标准(元) 三个月以内 5.00 3.00 4.00 2.00 3.00 1.00 半年以内 6.00 4.00 5.00 3.00 4.00 1.50 一年以内 8.00 6.00 6.00 4.00 5.00 2.50 一年以上 10.00 8.00 8.00 6.00 7.00 3.50
7.窗口电话:86924800
8.投诉电话:86924837
二、法定依据
《成都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向市政府政务中心市水务局窗口提交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后受理。
第二步:河道管理单位踏勘现场,提出初审意见,报pbb63365挎包审定。
第三步:缴纳临时占用、挖掘河堤(通道)相关费用。
第四步:承诺时限内,经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市水务局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制发《成都市临时占用、挖掘河堤(通道)许可证》。
四、申请材料
1.成都市临时占用、挖掘河堤(通道)许可申请表1份。
2.临时占用河堤(通道)平面图1份或挖掘破堤平面图、剖面图各1份。
3.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五、前置条件
1.具备合法的规划、施工手续。
2.涉及城市道路的,需提供市公安交管部门的审查手续。